在5楼,店员在搬东西时,不小心掉落一瓶七喜,致人昏迷不醒很可能死亡。请问店主和员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如题所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八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如果店员与店是劳动关系 ,你说的店员工作时对他人造成的伤害,根据第八条,由店主承担赔偿。
如果店员与店是雇佣关系,按第九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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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30
店员承担民事赔偿主要责,店主承担民事次要责任和连带赔偿责任,如果事发没有主动抢救被害人,导致被害人延误最佳治疗时机的,可能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第2个回答  2019-04-30
店员般东西致人受伤,属于职务行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应当由店主赔偿全部损失。
因为店员有过错,店主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后,可以向店员追偿部分损失。
第3个回答  2019-04-30
用人单位即店主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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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者责任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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