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英语专业硕士怎么学习英语的?

如题所述

从小到大,我学得最明白的一科可以说就是英语了。虽绝非那种出生没多久嘴里就可以蹦句子的那种神童,也没一个海归妈妈或爸爸给我营造那种将英语作为母语的语言环境。这些年学习英语的个中滋味,只有自己方才能体会得到。从初中讲“colors”被别人听成“哈喇子”,第一次演讲比赛时张口结舌,到现在能够与外国人交流的时候人家问我是不是ABC(America-Born Chinese,美国出生的中国人),过了英语专业八级成为非英语专业唯一得到“优秀”的人,所以说对于英语学习,还是有不少可以与大家来侃侃的。今天先来聊聊英语应试的一些比较抽象的方法,谈一下我与大家所知道的那些学习方法的不同意见。

Part1听力篇1.妙手偶得,插柳成荫我是从初中开始学习英语的,基本上那时候所有的努力都是为了应试。因为考试不考听力,所以也没想过要提高英语听力水平。我听力水平的起飞,是从我打算训练语音语调那时候开始的。那时候,不夸张地说,无论是我之前教地理的英语老师,还是班上所有的同学,没有一个人英语发音是正宗而好听的。每天无论是听他们读英语还是听自己读英语都是一种折磨。所以,我打算通过听和模仿来走出这种困境。小时候,我爸很喜欢给我买电子产品(主要是电脑游戏的光碟什么的,不过我的视力也就在那时候下降了),其中就有一个随身听和很多英语磁带。有一天,我随意放的一盘磁带,不经意地听到了一段很美妙的外国女声,当时让我心生欢喜。印象中那是一个两人告别的故事,背景音乐是Yesterday Once More。从此以后,我每天上学之前,都忍不住会听英语磁带——刷牙时候听,吃饭时候也听,不想听我妈唠叨的时候更会听。然后奇迹一般,我的语音语调就逐渐变得比较地道。然后很多东西也慢慢地可以听懂了。虽然说听起来比较玄学,但其实锻炼英语听力嘛,无非就是给自己营造一个充满英语的氛围,让自己时常可以听到英语。

2.应试助力,飞速提升大学的时候,老师说听VOA、BBC这种东西可以让听力变得更强,我听了不少,但其实每每遇到听力题时还是不会做。后来我发现,其实这种漫无目的的听力训练太轻松了——轻松的方法往往无法让人能抵达目标、臻于佳境。于是,我买了市面上英语听力考试的书,每天背着破电脑,没事就去教室听。因为听力的目的是把题目做对,所以这种听力就会很有针对性。就是在刷题的时候,英语听力逐渐由劣势变为了我的优势。哪怕听力材料很不清楚,或者说话者有口音,我也基本能做对题。所以说有目的性的锻炼也不可或缺。

Part2写作篇相信大家都知道写作其实是一个输出的过程。输出的基础在于你之前的“输入”。所谓的输入,就是那些词汇、语法和思维。所以首先就要勇于迈出写作的第一步,如果对生活的感悟太少,没东西可以写的话,可以尝试先去把你看到的中文翻译成英文。这是一个很有挑战性的过程——当然随后你会发现你像是没有学过英语一样......但完全不必沮丧,任何人刚开始都会有这么一个阶段,重要的是说在翻译时不断地翻找资料,日积月累你就会发现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英文专业练习翻译的不二之选:张培基《英译中国现代散文选》,就非常适合练习中译英,在短期内迅速提高翻译的手感。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选择一个段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翻译,在翻译过程中完全模拟考场模式,不借助任何工具书或者查阅任何资料,充分调动自己大脑的英文储备。接下来,最重要的第二步,就是对照译文进行细节比对和总结提升。这个过程,不仅要深挖名家译文的字词句段,寻找摘抄奇思妙译,而且还要透过译文看本质,也就是看译文如何用意译或修辞方法等技巧传递原文的精妙之处,如入“化境”,钱钟书先生认为:“文学翻译的最高理想可以说是‘化’。把作品从一国文字转变成另一国文字,既能不因语文习惯的差异而露出生硬牵强的痕迹,又能完全保存原作的风味,那就算得入了‘化境’。”举个例子:如何翻译“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段话呢?译文如下:Swallows may have gone,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turn;willow trees may have died back, but there is a time of regreening;peach blossoms may have fallen,but they will bloom again.译文注重与原文形式上的对等,力求在忠实原文的基础上,还原原文中的精美语言,注重选词,并采用了工整的对仗和修辞格,再现了原文作者笔下的飘忽淡远的意境。不过现在市面上的写作教材大多针对考试,如四六级、GRE、雅思、托福之类的。这种写作跟外国人眼中地道的英语写作还是有不小的差距的。应试写作有时是对应用写作的背离,比如一般人推崇的“长难句”,实际上是与英语这种语言的“简洁性”(concise)要求是相悖的。

在写作时,我们要注意写作背景并根据情况选择写作文体。比如在《中式英语之鉴》一书中,就指出了中式英文长难句中“名词肿胀症”这一现象。“名词肿胀症”指句子包含过多的名词,且句子重要位置都被抽象名词占据。比如The prolongation of the existence of this temple is due to the solidity of its construction.中文想表达的意思是“由于这座寺庙建造得十分牢固,因此历久不败。”然而,在上面的英文句子中包含了过多的抽象名词,比如prolongation,existence,solidity,construction,是“名词肿胀症”的典型案例,读起来冗长且难以理解。经改译,可以优化如下:This temple has endured because it was solidly built.原来句子里的四个抽象名词被两个动词(endured,built)和一个副词(solidly)取代,名词当家一变而为动词主宰,句子顿时有了生气。在英文写作时,我们要注意写作背景并根据情况选择写作文体。

语言选择方面,要着重考虑如下四个因素:(1)说话者与受话者(addressor and addressee);(2)话题(topic or subject of discourse);(3)背景(setting of environment),即使用语言的具体环境场所;(4)交际方式,即用哪种方式、媒介进行交际。根据不同的写作场景选择恰当的表达方式。比如,在英文电子邮件写作中,会包含大量省略结构,这是英文casual style的主要语言特征,省略句法的使用能够化繁为简,突出写作重点。比如:(Did you go for)www.baidu.com? or(have you)totally forgotten(our appointment)?在这句话中,括号里的文字就是被省略的部分,体现了英文电子邮件写作的简明口语体色彩。再如,在英语记叙文写作中,如果想写出灵动的文章,句子结构也需要跟随文章情节和思想感情的变化而灵活安排,尝试长短句交错的句式技巧。以Mark Twain 的This Was My Mother中的一段为例:(1) She had kept that pathetic burden in her heart 64 years without any of us suspecting it.(2) Before the year was out, her memory began to fail.(3) She would write letters to schoolmates who had been dead 40 years,and wondered why they never answered.(4) Four years later she died.在这个段落中,长短句交替使用,使整个段落错落有致,行文流畅。其中,第三句最长,包含18个单词,包含了定语从句(schoolmates who had been dead 40 years)和宾语从句(wondered why they never answered)。第四句最短,只有5个单词。

Part3阅读篇夯实基础,稳中求进。阅读的基础是单词和语法。其实说实话整个英语的基础都是单词和语法。所以我们不妨来说说如何记住更多单词、如何更牢地掌握语法、如何实现快速阅读。背单词其实我个人认为是没有捷径的。那些英语培训机构所谓的“词根词缀法”、“联想法”都无法切中背单词的肯綮。因为且不说词根词缀数量不少,词根词缀本身具有的多义性就让人无所适从。举个例子。advertent是“注意的,留心的”,inadvertent表示“大意的,马虎的”,in-作为前缀,表示否定。但同样是in-前缀,form和inform就不能这样解释(这两个词就建议大家自己去查字典看看,这样你就明白了)。所以说这种方法看似高深有效,实则完全靠不住。至于联想法,更是一个美丽的神话233。我个人所提倡背单词的快捷方法——就是抄。不要急,我在这并不是说抄单词本身,而是说去抄单词的例句。从小到大我没事就喜欢抄英语句子,甚至有一次大年三十的时候兴致一时来了也会忍不住去抄。你们可以体验一下那种一边抄单词一边听音乐的天堂般的感觉。注意抄的时候也不要瞎抄,一定要弄懂意思,途中遇到不认识的词,那就再把这个单词的例句抄一下,那自然是意外的惊喜。而且背单词一定要每天都背,每天起码25个。不断巩固,不断增益。这里向大家推荐一个好用的背单词软件——轻轻松松背单词,无任何利益关系哈,就是单纯地发自内心地喜欢它。再说语法。语法是英语中最简单的东西。规律是有限的,语言规律也是如此。英语的语言规律,就是语法。提升语法最快的方法,不是自己去啃语法书,而是找那些对语法很熟悉的人给你讲,从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比如定语从句的语法点,很多同学觉得毫无头绪,我们不妨以《哈利波特》中的一段为例,说一说定语从句这一高考热门考点。

The only person left outdoors was a teenage boy who was lying flat on his back in a flowerbed outside number four. He was a skinny, black-haired, bespectacled boy who had the pinched, slightly unhealthy look of someone who has grown a lot in a short space of time. His jeans were torn and dirty, his T-shirt baggy and faded, and the soles of his trainers were peeling away from the uppers. Harry Potter’s appearance did not endear him to the neighbors, who were the sort of people who thought scruffiness ought to be punishable by law, but as he had hidden himself behind a large hydrangea bush this evening he was quite invisible to passers-by.

中文译文:他是一个瘦瘦的男孩,黑头发,戴着眼镜,看上去有些赢弱,略带病态,似乎是因为在很短的时间里个头蹿得太快。他身上的牛仔裤又破又脏,T恤衫松松垮垮,已经褪了颜色,运动鞋的鞋底与鞋帮分了家。哈利波特的这副模样,是无法讨得邻居们喜欢的。他们那些人认为,破旧邋遢应该受到法律制裁。不过他这天傍晚藏在一大丛绣球花后面,过路人都不会看见他。在这个段落中大量使用了关系代词who引导的定语从句。在高考中,定语从句的一大考点就是根据不同的先行词选择恰当的引导词(关系代词和关系副词)。常见的关系代词有who (先行词指人)、whom (先行词指人)、which (先行词指物)、that (先行词既可指人,又可指物)、whose (先行词指人或物的所有关系)。常见的关系副词包括when(时间状语)、where (地点状语) why。至于选择关系代词还是关系副词,我们要根据先行词在定语从句中充当的成分来确定。判断定语从句所缺成分的原则是“不缺主宾就缺状”。当定语从句缺少主语或宾语,即先行词在从句中充当主语或宾语时,要选择关系代词,然后再根据先行词是指人还是指物来选择对应的引导词。当定语从句缺少状语,即从句的语法要素齐全,先行词在句中作状语,此时要选择关系副词。

在上面的段落“The only person left outdoors was a teenage boy who was lying flat on his back in a flowerbed outside number four.”这句话中,定语从句很显然缺少主语,也就是先行词在从句中充当主语,需要选择指人的关系代词who。关于快速阅读,一个研究表明:双语读者的第二语言的阅读速读只是第一语言的30%。读者常常因为不理解文意而造成阅读速度下降,不仅耗费大量时间(比如反复回看,造成语义理解的卡顿),而且读者完全无法享受阅读的乐趣,从而造成对阅读的疏离感,陷入恶性循环。通过练习逐步提高速读速度才能让读者渐入佳境,形成良性循环。快速阅读不仅可以让读者在单位时间获得更多的内容,而且随着阅读量的增加,还会促进阅读理解能力的提升。所以对于第二语言阅读者,建议最佳阅读速度为每分钟300个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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