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29
所属就业服务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五个事业单位。
一、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职责
1、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吸收、录用、调配、培训、考核、管理工作。
2、负责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等工作。
3、负责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晋升的审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待遇的审批工作,并对企业工资、福利实行宏观管理工作。
4、负责职工退休、退职的审批工作。
5、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聘任工作。
6、负责组织各类人才的流动,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查机制工作。
7、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工人及工资的统计工作。
8、负责指导管理社会保险工作。
9、负责指导管理人才劳务市场及下岗失业职工的就业、救济、培训等工作。
10、负责劳动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11、负责社会保障工作的行政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12、负责工伤保险的申报、审核等日常工作。
13、负责代政府任命行政机关副科级、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发文和代政府向人大提请任命行政机关科级干部的行文工作。
二、就业服务局职能职责:
1、组织宣传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相关政策。
2、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核定、管理,失业人员档案保管、失业救济金 发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职业介绍工作,执行有关劳动就业法律、法规;汇总本地区劳动力供求信息,建立预测预报制度;负责对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用人单位在我县招收职工的用工申报、简章审核和信息发布的审核。
4、组织实施就业训练、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城乡劳动力就业前的就业培训和技能培训。承担市委“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5、指导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和返乡创业;引导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负责外来和外出流动就业管理;负责疏导外出就业人员有序流动,积极稳妥地组织劳务输出和农村劳动力开发性就业。
6、指导街道社区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再就业优惠证》。
7、管理劳动力市场并制定其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制定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管理规划;指导城镇失业人员求职登记和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及办理相关手续。
8、负责再就业基地和社区就业实体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各镇、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构建县、镇、村三级劳动保障服务体系。
9、负责为下岗失业人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以及回收和管理。
10、负责国有企业灵活就业人员“4050”人员社保补贴发放工作。
11、组织初级职业技能鉴定。
三、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职能职责:
1、宣传社保政策。动员各类城镇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覆盖范围,让更多的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待遇,实现老有所养。
2、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检查和督促各类用人单位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办理参保手续。对各类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时所办理的各项手续及参保以后每年续保的手续资料妥善保存,认真核算。
4、组织社保费收入。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要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社保局对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缴费人数和缴费进度及时检查督促。
5、多渠道筹集社保基金。在确保社保费应收尽收的同时,要广泛争取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社保事业的支持,多渠道多层次筹集社保基金,确保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不断提高待遇水平。
6、办理退休手续。对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办理退休手续,计算退休待遇。
7、发放养老金。对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并对养老金发放、调整、注销等进行核算。
8、对参保退休人员进行管理和服务。要对参保退休人员的详细住址、健康状况、养老金领取资格及养老金领取情况及时了解,认真管理,同时要为参保退休人员开展康乐服务,在确保实现老有所养的同时,实现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9、核算管理社保基金。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社保基金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对社保费收入等通过各渠道组织形成的社保基金收入和养老金发放等各项社保基金支出进行管理与核算,确保基金安全,并实现保值增值。
10、完成县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1、负责全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日常业务和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登记申报工作。
3、负责对参保单位及职工应缴医疗保险费的测算工作,配合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机关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及时掌握各参保单位的缴费情况。
4、核算登记参保职工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及医保手册等基础工作。
5、审核参保职工医疗费支出凭证,负责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
6、研究探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建议和解决办 法。
五、劳动保险监察大队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
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并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3、受理对违反劳动和社会法律、法规行为的检举和控告。
4、承办同级政府或上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交办的监察事项。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责。
六、工伤保险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1、负责对工伤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2、核查用人单位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办理工伤保险登记,并负责保存用人单位缴费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情况的记录。
3、进行工伤保险调查、统计。
4、按照规定管理工伤基金的支出。
5、按照规定核定工伤保险待遇。
6、为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免费提供咨询服务。
7、承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