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医保特殊病种备案怎么办理宁波市特殊病种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宁波医保特殊病种备案怎么办理?附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备案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反馈。
二、现场办理:
1、医院办理:
由具有出具相关意见资格的医疗机构根据医保政策直接登记,参保人员在指定定点医院提交材料,医院登陆医保系统进行登记,经办机构备案反馈。
2、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规定病种备案表》原件一份;
社会保障卡及病历本原件各一份;医院如果没有与医保联网的申报系统,参保人员可以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资格审核,并在病历本加盖专用印章。
下列项目进行门诊治疗的,享受特殊病种治疗医保待遇:
1.恶性肿瘤治疗;
2.重症尿毒症透析治疗;
3.器官、组织移植术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术后抗排异治疗;
4.精神分裂症、抑郁症、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儿童孤独症、双向情感障碍、中重度阿尔兹海默症的专科治疗;
5.系统性红斑狼疮治疗;
6.再生障碍性贫血治疗;
7.血友病治疗;
8.肺结核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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