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如题所述

湖北省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1、独生子女保健费:每月10元,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当月起发放,至独生子女年满14周岁止。
2、独生子女补助金:对独生子女家庭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
3、独生子女养老补贴:对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双方,在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
独生子女费申领流程:
1、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进行初步登记。
2、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证》或者《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等材料和彩色1寸近照2张,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3、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
4、审核资料是否属实。
5、进行退休补助的发放。
综上所述,湖北省为退休人员提供的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涵盖了多项奖励和补助,旨在为独生子女家庭提供经济支持和生活便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个人给予奖励和扶助。具体奖励和扶助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