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腾退补偿款怎么分配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5-22
在公房腾退补偿款的分配过程中,若房屋在婚前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婚后因拆迁获得的补偿款及用于购买新房屋的款项,通常视为原房屋所有权人的个人财产。然而,补偿款中包含的对家庭成员的补偿部分,或是因家庭配合拆迁所给予的奖励等,以及考虑家庭成员存在的补偿,这些补偿款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应享有相应份额。(1)在分配时可适当多分的情形包括:一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年老体弱,经济来源有限,按平均分配的补偿款无法保障其正常生活的;二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获得公租房承租权时支付了额外费用的;三是对未成年人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2)若一个人承租了多套公房,对于每套被拆迁公房的补偿款都有权要求分割。以下情况则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1)已将自己在其他处的公有住房权利处置,现居住在被拆迁公有住房的;(2)在获得单位购房补贴后有能力购房但未购房,仍居住在被拆迁公有住房的共同居住人;(3)已在其他公有房屋拆迁中获得了货币补偿。以上信息旨在提供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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