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填村委会合法吗?

如题所述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填村委会是不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即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该规定明确了农村建设房屋的审批、批准权在人民政府。因此,仅经过村委会批准建的房屋严格说来是违法的,也就是违法建筑。
所以,农村宅基地的审批需要经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仅仅经过村委会批准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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