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用残疾人可以免税吗?

我们是一家服装进出口贸易公司,公司里有样衣间,现有一名残疾人,公司目前共有40人,在这样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免税吗?或者有什么其它的政策?还有什么任何对公司有利的政策?谢谢

可以的。

企业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可以从所得税中予以扣除,并且可以100%加计扣除,也就是说,你雇用一名残疾员工,就能直接减免所付工资两倍的所得税税费,绝对稳赚不赔。其次,如果雇佣残疾员工超过一定比例和数量,还能享受相应的营业税、增值税的减免优惠。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政策性减免税申请。各具体减免税项目还应分别提供下列资料:

一、高新技术企业: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开办后最早获利年度及最早获利前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二、“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国务院或省政府批复认定“老、少、边、穷”地区文件。

三、受灾企业:受灾证明材料。

四、劳服企业:

1、劳服企业认定证书;

2、劳服企业年检合格证;

3、待业证、失业证、富余证等有关待业人员证明;

4、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以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的凭证;

5、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五、国有企业兴办第三产业安置富余职工:

1、有关人员下岗正式文件;

2、富余证、待业证等证明件;

3、企业职工工资表等可说明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凭证;

4、安置比例计算及附加说明。

六、校办企业:

1、校办企业认定证书;

2、企业非承包性质的证明材料;

3、企业上缴主管部门或学校利润的财务凭证。

七、福利企业:

1、福利企业认定证书;

2、福利企业年检合格证;

3、“四残”人员证明件;

4、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润分配使用表、残疾职工名册。

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报送资料不全的,税务机关应限期要求其补报;逾期不补或补报不全的,视为不符合享受减免税条件,有权审批税务机关不予审批。

税务机关应随时受理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但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受理的截止日期为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逾期减免税申请不再受理,视同自行放弃享受减免税优惠。

进出口货物税收减免有分为鼓励项目、特殊监管区域、国批减免、科教用品等等。其所需的资料可参考各直属海关门户网站的办事流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减免税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28

企业有残疾人,可以申请免税,按照人头免税。

1、首先,企业支付给残疾员工的工资可以从所得税中予以扣除,并且可以100%加计扣除,

2、增值税、营业税: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3、最后,雇佣残疾员工达到规定比例,可以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地还有一些富有地方特色的优惠政策,各企业还需具体和地方残联或地税咨询。

扩展资料:

1、安置“四残人员”在税收上称福利企业,四残是指盲、聋、哑、肢体残疾(以民政部门的鉴定为准)。

2、企业安置“四残人员”比例占企业生产人员的35%以上,免征营业税〔广告业除外〕、企业所得税。超过50%以上的可以免征增值税。超过10%不到35%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由企业提出申请,经税务部门、民政部门验收合格,并发给《社会福利企业证书》,即可享受免税优惠。一般实行年检制。

参考资料:

中国政府网——残疾人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1
企业有残疾人,可以申请免税,前提是企业属于民政福利企业。对于什么样的企业才算民政福利企业,国家有严格的规定。

  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民政部关于印发《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和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工行为,保障残疾人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征管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7〕6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福利企业,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安置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人数25%以上,残疾人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的企业。

  第三条 福利企业安置的残疾人职工应当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的人员,或者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残疾人。

  第四条 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企业依法与安置就业的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1年(含)以上的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在单位实际上岗从事全日制工作,且不存在重复就业情况;
  (二)企业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的月平均实际安置就业的残疾人职工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25%(含)以上,且残疾人职工不少于10人;
  (三)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的前一个月,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实际支付了不低于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企业在提出资格认定申请前一个月,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职工按月足额缴纳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五)企业具有适合每位残疾人职工的工种、岗位;
  (六)企业内部的道路和建筑物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

  第五条 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简称认定机关)提出认定申请,具体认定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确定,报民政部备案。

  第六条 企业申请福利企业资格认定时,应当向认定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利企业资格认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适合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可行性报告;
  (四)企业与每位残疾人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
  (五)企业在职职工总数的证明材料;
  (六)残疾人职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七)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每位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的凭证;
  (八)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每位残疾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
  (九)残疾人职工岗位说明书;
  (十)企业内部道路和建筑物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的证明。
第3个回答  2010-05-24
拿残疾证与档案交就解决会免税优惠。没残疾证不行。残疾越多越来对公司利益有利。
第4个回答  2019-12-23
公司使用残疾人可以得到一定的优惠,我们这边的福利厂几乎是免税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