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马鞍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银杏大道1566号
2、当涂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振兴北路
3、含山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中国石油加油站东100米
4、和县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巢宁路
5、马鞍山市博望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崂山路与工业路交叉口北50米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
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