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底的时候父亲买了一套40万的房子(70几平),现值80-90万,做房产登记的时候写的是 我和父亲的产权各占50%.首付10几万,贷款合同也是两个人的名字,按揭的帐户是我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如果我将50%的产权给父亲.(注:买房时未婚,现己婚)
问题1:产权转给父亲需要怎么办理,直接办理除名,还是买卖方式?大概需要多少费用?
问题2:产权转让后,如果我和妻子再要买房是否还能算作首套房.之前已经用此房产证提取过老婆的公积金.
网上的答案有说可以算首套房的,有的说算二套房了,希望有权威人士来解答此疑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