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我在广州一家公司上班(严格说,不是公司,看营业执照上写的是经营部)。从8月8号一直到10月12号止。公司与员工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入职合同,没有交社保,没有工作牌工作证,没有工资条(工资一般发现金,有时转账,而且拖工资,一般都是分期付款)。

争执起因:今天打电话给老板催工资,因为拖了很久了。他好像不想给,理由是网站打不开了(我在职时负责做网站,帮公司做了两个网站),我上电脑上看了一下,不是网站程序的问题,是服务器的问题,不过老板说服务器也是我买的,要我管。我说,我已经离职了,这事应该由你的网站维护管,每个网站都可能出问题,我不可能管一辈子,而且我只是帮你买服务器,我不是中介,也不是卖服务器的,也没赚你钱,打个比方,你叫我帮你买瓶纯净水,结果吃完拉肚子,这事只能投诉卖纯净水的,不能怪我。。。然后我们在这个问题上争执了很久,他说要我把网站弄好才给钱(还不一定会给,他的理由N多),我说网站不关我事了,走的时候已经帮你做好了,你也满意了。。。最后我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来硬的,说要去劳动局告他。他说,那你就去吧,我们不用谈了。。。。

请问各位,我这种情况去劳动局成功率多大。

能提供的证据有:

关于上任时间:

1、有与老板的短信记录和通话记录,证明我8月6号面试,并且8月6号晚上有过多次通话。

2、有与同学的QQ聊天记录,证明我8月8号上的班。。

3、有同事作证,不过他们也无法回忆具体哪一天。

关于工资多少

1、有与同学QQ聊天记录,证明第一个月2000,第二个月2800

2、有与老板通话录音,10月6号的时候,我说我要辞职,他要挽留,答应给我3000,录音中他提到“我给你3000块的底薪,虽然说也不是很高,但公司现在的出货也不多………………”,虽然提及底新,但他可以狡辩说这是下个月的底薪,没说是这个月的。

3、同事也知道我的底薪是2800,但没有纸面证据。

关于离职时间

1、有与同学的QQ聊天记录,证明我10月12号走。

2、10月6号与老板通话有录音,证明10月6号我还在职并提出辞职。不过这只是录音,没有说明通话时间是在10月6号,只是录音文件的文件名有10月6号。

3、两位同事知道我是辞职后一个星期后,老板才叫我走。具体是10月12号(星期六),10月13号他打电话说明天不要来了。

可惜这种公司没有任何文件可以证明我的存在。老板也是个可怜人,40岁了,没有老婆,没有朋友,不过,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他是极端小气,算计,不讲感情,也不讲道理(就他自己觉得有道理)。我来这里两个月,已经见证了20多人的来来去去,每天都有新人来,大多做半天到两天就走了。公司人数巅峰时期是4个。他炒人可以不用提前一个月,今天打电话明天就不用来了。但我要走,他却说要等一个月,等公司招到人再走,这是每个公司的规矩。还有,他招了一个设计,人家也没什么钱了,来了这里,听说老板可以包住(这种条件一般人不敢住),就把东西全搬过来了,还拉了网线,他帮老板设计了两张名片,做了七天左右,老板就把他炒了,理由是做的不好看(事后拿到名片跟我们炫耀说,这名片做的不错),把他赶走了。人家千里迢迢把东西搬过来,还花钱拉了网线,结果200块钱打发走了。这种事太多了。

我不懂法律,希望能得到各位的帮助。谢谢。

第1个回答  2020-02-27
一般是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但是按他说的是不愿意你继续干一个月的话,你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来处理,没签合同的话,只要有能证明你在那里上班的证据就可以了,比如工资条,考勤打卡记录等,这些可以证明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第2个回答  2020-04-26
你可以提前一个月申请,但顾主方阻止你的正常交接工作,则指明顾主方放弃了他的权利,你依然可以拿到工资,如果顾主方故意刁难,可以去劳动部门,或者工会申请劳动仲裁
第3个回答  2019-11-03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4个回答  2010-12-31
恭喜阁下了,要是不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问他要双倍工资呢你就这个给他说,劳动法明文规定的要是不给,找当地劳动部门。不光给你工资还会给发双倍工资。
第5个回答  2015-10-16
没签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二倍工资。
不发工资的,应当及时补发。
以上的情况,都可以通过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事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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