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如下: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部党、政、工、团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生活会,加强团结,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扩展资料:
党支部相关要求:
1、上一级党组织按照组织程序,根据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多种方式,选拔合格的优秀党员担任党的支部书记。
2、 党支部书记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一定水平的政策和理论,组织和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敢于承担责任,愿意贡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和群众中有很高的威望,并有一年以上的党员。
3、村、社区要注意在富农、退役军人、商人、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干部、离退休干部和工人中选拔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