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入台证是去台湾什么部门办理?

如题!知道去台湾要办入台证,但是不知道是去什么部门办理?

现在只能参加旅行社团体旅游去台湾 大陆居民到以下这些都是经过国家审核通过,基本上都可以放心报名参加 首批11家指定经营大陆居民赴台旅游业务旅行社报名,包括: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有限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康辉旅行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旅行社总社、中信旅游总公司、港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中国妇女旅行社、北京神舟国际旅行社集团有限公司、海峡旅行社、中国民间国际旅游公司、北京台湾会馆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须要先办理以下事项: 大陆居民须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签注字头为L,以下简称签注),所以要向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通行证》及签注。 办理手续所需资料: 1)亲自如实填写新版“大陆地区来台观光旅行申请书”一份,不得空白,简体版无效。 2)有效大陆居民身份证影印本(清晰)。 3)有效护照影印本,证件有效期为七个月或以上(清晰)。 4)在职人员需提供任职六个月以上的单位在职证明一份。在职证明必须以公司抬头纸(有抬头,公司电话及地址),内容应有申请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任职日期、单位、职务、直属主管详细联络电话并加盖公司或机构印章。必须写明自某年某月工作至今,工作年限至少半年以上,还须写明月薪或年薪。 5)近三个月两寸半身正面脱帽相片6张(相片背面写下姓名及出生年月日)。 6)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备注:如果客人不能提供在职证明须提供在学证明或财力证明,则需备齐以下证件: 1)退休人员则需提供人民币五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存款期为三个月之前存入)和退休证;此证明开出后,银行会冻结存款三个月。 2)学生须与父母同行,提供学生证影印、各级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要有校长或班主任的名称和电话,同时要提供学校的地址)和全家的户口本复印件; 3)申请人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赴台,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应邀赴台,可以由组团单位集中代办。代办的,提交代办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一)祖国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 (二)祖国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地区,须履行下列手续: 1、 交身份、户口证明; 2、 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3、 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即:前往定居,须提交确能在台湾定居的证明;探亲、访友,须提交台湾亲友关系的证明;接受、处理财产,须提交经过公证的对该项财产有合法权利的有关证明;处理婚姻事务,须提交经过公证的有关婚姻状况的证明;处理亲友丧事,须提交有关的函件或者通知;主管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 应邀赴台交流(通称公务),指团组或个人应邀赴台进行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新闻等各项交流和参观、访问、考察、举办展览以及进行经济贸易等活动。赴台交流需经过立项、报批两个程序。 1、立项程序 申请立项材料:申请立项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期间日程安排、台方邀请单位背景及资信情况、拟赴台人员情况等材料。 交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被邀请单位和个人方可回复对方接受邀请,并通知台方办理入台手续。 立项材料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 2、报批程序 上报审批村料:申请赴台请示报告、台方邀请函、在台活动日程、赴台人员名单。必要时应提供台方政治社会背景、资信和赴台人员参加研讨会的论文或论文提纲以及台方邀请其他大陆人员的情况。 对年事已高或身体健康不佳的赴台人员,应附所在单位或组团单位同意并负担意外情况费用的证明和省级医院开具的同意长途旅行的体检证明。 赴台人员名单按规定填写,即如实填写清楚赴台人员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和职务、赴台身份、户口所在地等,按户口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别填写,各一式四份。 交流项目批准后,国台办开具“赴台批件”。 赴台人员应严格遵守“赴台批件”核准的时间,按时返回。 赴台人员持国台办的批件,在批件限定的有效时间内,到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经授权的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3、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公安部门所需材料:国台办开具的“赴台批件”。(团组领队附原件、其他人用复印件,每人一份);赴台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台方邀请函及“入台证”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备复印件)、户口本(备复印件)及 4张二寸免冠护照用照片。 有的地区规定在申请办理赴台证件时,须提供由当地台办开具的有关证明。 非公职人员赴台,持国台办公函到当地公安机关申办有关赴台手续。 4、通关换证事项 赴台人员可通过我任何一个开放口岸赴台。 包机天天飞 29个航点每周108班 两岸两会签署空运、海运、邮政及食品安全等四项协议。为实现两岸「直航」,空运协议决定开辟「北线」飞航路线,由两岸航(空)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建立台北与上海飞航(行)情报区直达航路、航(空)管交接程序。北线由自B576 BERBA点经双方议定之航管交接点A点至东山双向使用,完全没有碰到R8禁航区。 南线方面,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表示,由于香港飞航情报区比较繁忙、复杂,双方将继续磋商开通台湾海峡南线空中双向直达航路及其他更便捷的航路。 空运协议还决定,四十天后周末包机扩大为平日包机,使客运包机常态化,航班由每周三十六航班增为一百零八个航班,其中台湾至上海的航班每周最多廿个航班。今后视市场需求适时增减班次。 客运包机的航点,台湾开放桃园、高雄小港、台中清泉岗、台北松山、澎湖马公、花莲、金门、台东等八个航点。大陆由五个航点扩增为二十一个,包括北京、上海(浦东)、广州、厦门、南京、成都、重庆、杭州、大连、桂林、深圳、武汉、福州、青岛、长沙、海口、昆明、西安、沈阳、天津、郑州。 空运协议四十天后生效,两岸也将开办货运包机双方同意各自指定二或三家航空公司经营货运包机业务。货运包机航点,台湾为桃园、高雄小港,大陆为上海(浦东)、广州。班次双方每月共飞六十个往返班次,每方三十个往返班次。其中,双方上海(浦东)、广州两个航点每月每航点各飞十五个往返班次。在每年十月至十一月间的货运旺季,双方可各自增加十五个往返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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