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0年老公每月交生活费平均1300元左右(包括养孩子),他工资收入5000-6000元,3年前他购买了一套30万元的房产却私自登记在了他父母名下,他父母只有每月退休金共2000元,我结婚时他父母还有8万元外债,可以说没有任何财产来源。请问我能否追回这失窃的共同财产,他及他父母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谢谢
谢谢大家,那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谢谢您!我挣的钱基本都用于家庭开销(我家开销每月都要3500元左右),结婚时没协议。怎么,是他一个人挣的钱不算共同财产?
追答你能告诉我 你现在是不是就想把钱给追回来
还是心中的压抑? 不解 ? 心灵上的不舒服 ?
从你的回答 钱 100%可以追回来的 必须你们是结婚 也就是说是夫妻的情况下 可以追回来
我回答你这个 你也应该可以想到 因此你们的家庭会有很大变化 这个你应该懂 如果有不懂 可以继续追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