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的感知定义

如题所述

物与环境的存在关系的表达是为感。感是关系里的主体存在。
某一主体与环境的存在关系是为感,存在即为感。感是本身对环境存在的关系表达,物本身与环境之间达成了存在的关系时是感的表现,存在的环境对物本身的作用及物本身对环境的反应由感体现。
在本的物的感的关系定义里,物本身是存在的主体,物所在的环境是客体,变化的客体影响着存在的主体,存在的主体能与客体达成存在的关系,就是说主体具备了接受客体存在的能力,这种接受客体存在能力的关系就是感,在生命力和物本能作用下物本身的存在与物所在的环境产生了不可隔离的交合交系,相互独立存在着又相互交合模糊着的关系是感的关系,本能是物感的基础,物本身的感由物对所在环境的自身存在来体现。
感是物的变化发生的条件,正是物具备了感的能力才在变化的环境中存在着相互影响的关系。 存在的对象关系是为知。知是存在一对一的对象关系的表达。
存在的一对一的对象关系,是说物在感的基础上,能够处于本位的能力对环境存在的具体条件的信息达成单一的对象,这种单一的关系就是对环境里某一具体信息的存在,这种存在在主体位的对象达成就是知的状态。
在知的状态定义里,条件的存在是环境里集中的具体的各种信息,物本身对存在条件的反应是对集中和具体后的信息反应,在物感的基础上,物对环境中具体存在的因素有一定的变化反应,物的这个反应是完全被动的,由存在条件决定,只是条件影响着物的变化,而物变化影响不了存在条件,没有条件的具备就没有物知的接受,生物在感的基础上对存在条件相应的接受行为就是生物知的形式。
知是物本身与具体条件呈现出的逻辑关系,知的关系达成物本身的变化有了一定的方向性。
物的感是环境存在的形式模糊,物本身和所处环境只是处于存在的关系。知是条件具备的具体,是物对所处环境里存在的具体条件因素的进一步关系达成的表现,感是存在的关系定义,知是条件的状态表达。感关系的物不一定是有生命的物,处于知状态的物得是有生命的物。 主体的关系表达是为感知,感知是表现出的主客关系。
生命的物与环境关系的达成是生命主体的感知。感知是以生命的物为主体与存在的所有客体的关系表达。有了表达的感知,就有了生命的主体,生命的主体与客体的基本关系是感知的关系。
所有生命的物都具备感知的能力,都有感与知的关系,感和知是生命的物具备的基本本能,感知的能力在不同物种不同个体间各不相同,感和知都是在本能作用和存在环境里自然形成的。感和知的能力存在是判断生物存在状态的标准,没有了感的生物便没有了生,没有了知的生物便没有了命,没有了感知的生命的物就没有了生命。
生物感知力的存在是生物本能反应的实现条件,生命存在是生物感知力的形式表达。自然环境存在着生命力,生物感知力是生物本身的具备。自然生命力在万变的自然环境中产生,生物感知力在生物本能作用下生成。
有了感知的关系存在,就确定了主客体的形式达成,有了主客体的形式产生,就有了感知关系的达成。生命力和感知力都是自然而然的存在,由自然环境和本身的先天条件因素决定,生命力由环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感知力因物具备的质的不同而存在着差异。感知的能力是意识能力的基础,意识的产生以感知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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