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如下),民营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职工的权益,安居的保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另外,如果公司不给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或者少缴、不缴住房公积金的,不能直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除非就是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企业没有办理就是违反了双方的劳动合同的约定。
扩展资料:
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不按时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的,将被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甚至是处以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公积金的,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单位未缴公积金该如何维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