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一罚十”的合同有效吗

如题所述

有,商家要特别明确提出“假一罚十”承诺,意在强调自己所经营商品品质有保证,自己的经营行为有信誉,显然是商业广告。该商业广告出于商家自愿,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要约,它是买方与之订立买卖合同的重要前提。
法律分析
不管“假一赔十”的告示在实践中被认定为是什么性质的,消费者都得到商家告示上承诺的赔偿。法律这样规定我们都是可以获得赔偿的对于店内的告示在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比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处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如果商家做出的承诺更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要该承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应有约束力。”此规定遵循“约定优于法定”原则,依据合同法规定商家应承担“假一赔十”违约责任。这样的规定督促商家自律,更好地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有种认识是认为商店里“假一赔十的告示的性质属于单方允诺行为,作为商家,做出“假一赔十”的允诺,在发生纠纷以后就应该履行自己的承诺。在这种认定下消费者在店里买到假货,依然可以要求商家按照货物价格的十倍赔偿。也有认为这告示属于合同中的要约,商家发出希望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消费者购买了产品作出承诺,“假一赔十”的告示就变成了合同的内容,在商家违约的时候,这个告示就变成了违约的处理条款。因此在实践中也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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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2

虽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即与商家形成了买卖合同,而商家的“假一罚十”是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而自愿对消费者做出的承诺,是双方意思一致订立在买卖合同中的条款,只要此条款并非受到消费者的胁迫而订立,也并没有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则应是合法有效的,应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产品与商品应具有的品质不同,即可以请求商家承担价款十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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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1-11
从法律规定看。《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依照法律,经营者应对所销售产品承担权利和质量上的瑕疵担保义务,此为默示担保义务,无须明确。而商家要特别明确提出“假一罚十”承诺,意在强调自己所经营商品品质有保证,自己的经营行为有信誉,显然是商业广告。该商业广告出于商家自愿,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要约,它是买方与之订立买卖合同的重要前提。违约金条款作为保证合同履行的约束性条款,通常对合同各方的违约责任均作出约定,而不特指一方,“假一罚十”承诺义务永远指向商家。
第3个回答  2017-07-13
商家是宣传而已
又没有与你签订合同
解释权不在于你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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