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应怎样安排?

国有企业破产,我们70后的职工,不到退休年龄,国家是怎样安排的?
我们是山西省应县的,1993年参加工作,无工伤,企业已经列入破产计划。

1.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职工安置方面,一方面是工龄的买断,另外一方面,如果是有重组,一般会考虑优先安置原来的职工。

2.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3.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4.国企倒闭破产的职工安置,国家有许多政策,地方政府也有相关规定,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单位会有一个破产重组的方案的,这个方案除了需要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也需要在此之前交职代会讨论的。

扩展资料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

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政策性破产

百度百科-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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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1-03

在破产立案时合同未到期的职工,用人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根据职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以职工本人破产当年月实际发放平均工资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每满一年计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同时,职工依法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并到当地就业管理部门进行失业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合同制职工生活费补助费测算方法如下:

补偿总费用=∑(职工本人月工资×工作年限)

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破产应统计提前退休(职)人员的人数、性别、年龄,为以后测算和提取养老保险费、余命医疗费打下基础。提前退休(职)人员包括: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特繁工种连续工龄满十年且在特繁岗位工龄达到规定退休年限(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8年,从事特别繁重和高空工作累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9年)和连续工龄满30年以上、符合病退(职)的职工。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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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0

1、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2、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

由企业按照其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计算,暂时尚未就业的职工,由再就业服务中心发给基本生活费,再就业后停止拨付。

3、自谋职业的可一次性给付安置费,标准不高于所在城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的3倍。

4、各地可根据安置对象的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安置费标准,对不同工龄的破产企业职工有所区别。破产企业职工在领取了一次性安置费且自谋职业的,即为在业人员,不再享受失业救济。

扩展资料

有关国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费的规定

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性破产的规定,国有企业进入政策性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

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费用(包括一次性安置费),首先从破产企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中拨付。土地使用权为抵押物的,其转让所得也首先用于安置职工。

不足支付的部分,从处置无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所得中依次支付。仍不足时,按照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人民政府负担。

破产企业未参加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不足支付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也从破产财产中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策性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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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1

国有企业破产时,一部分职工申请自谋职业,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对这份人发给一次性安置费,不能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破产企业所在地的市或者市辖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转业培训、介绍就业、生产自救、劳务输出等各种措施,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并保障他们在重新就业前的基本生活需要。

政府鼓励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对自谋职业的,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不再保留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一次性安置费原则上按照破产企业所在市的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具体发放标准由各有关市人民政府规定。

破产企业职工失业期间,依照《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期满无法重新就业的职工,符合社会救济条件的,由当地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发给社会救济金。

扩展资料: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

没有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或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不足的,从企业土地使用权出让所得支付;处置土地使用权所得不足以支付的,不足部分从处置其他破产财产所得中拨付。

破产企业中因工致残或者患严重职业病、全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作为离退休职工安置。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以提前离退休。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参考资料:

《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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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21

补偿部分工资后,最后就是独自去谋生。

就算之前公司有社保,但破产后是不会再帮买的了,要买的话也只能是你自己另外出钱去续买这些保险

若想继续交社保,在没有工作单位的情况下,所交的全部费用都是自己承担的,如果不想自己每月交太多的钱,可以将保险的额度降低就行了,假如有公司还可让公司出一小部分。

拓展资料

政策性破产是指在实施国有企业破产中,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破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459号),《国务院关于在若干城市试行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发199710号)为依据,由政府主导、法院实施的有计划有步骤的破产行为。

破产是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所适用的偿债程序及该程序终结后债务人身份、地位受限制的法律状态。而所谓破产能力,是指主体能受到宣告破产的资格。

参考资料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破产有关 问题的通知_法律法规库

政策性破产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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