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全财产,又给当事人卖了,怎么办?能负什么样的责任!

法院保全财产,又给当事人卖了,怎么办?能负什么样的责任!

法院的保全财产被当事人卖了,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情况,另行定罪,是要负刑事责任的。
法律分析
在执行实践过程中,被执行人为了逃避法院执行,进行非法处置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财产,致使判决,裁定难以执行者,应被认定为拒不执行判决和裁定罪。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藏,转移或变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者依照刑法定罪处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人民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护法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要有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执行的,比如本身自己就没有财产,这种就属于无法履行,而不是拒不执行。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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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1-02
1、这个人可能已经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即使不构成刑事犯罪,法院也会对甲方进行罚款、拘留的。
2、《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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