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王朝自汉唐以后已经废除了人殉制度,明初又重新兴起,按照《沈氏日旦》的说法是:“嫔御殉葬,夷俗也。国初犹仍胡元遗风,至英庙始禁著为令。”即明朝的人殉制度是沿袭元朝来的。但自古以来,都是“夷习华夏”居多,对于人殉这种倒行逆施的恶习,明初统治者怎么又反倒向蒙元学习起来了呢?
有人说,殉葬的死灰复燃,受契丹、党项、女真、蒙古等游牧民族人殉传统的影响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是程朱理学过于强调忠孝节烈的结果。理学要求每个人都做圣人,都遵守忠孝节烈的道德规范。明太祖朱元璋的葬礼是建文帝主持的;明成祖的葬礼是明仁宗主持的;明仁宗的葬礼是明宣宗主持的;明宣宗的葬礼是明英宗亲政前由“三杨”主持的。
建文帝、仁宗、宣宗自小受文官影响很深,被文官们称为仁孝贤君,他们搞出了殉葬恶行;而被文官们指责为残暴的明太祖和明成祖其实未搞过殉葬,所以,罪魁祸首就在于理学的兴起。仔细一想,这种说法有些道理。要知道,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于田亩,登位后专注于民生,搞了很多民生工程,人殉恶政似乎不应该是他推行起来的。事实上,也没有任何史料可以表明,以宫妃三十八人殉葬是朱元璋本人生前就已做好的决定。
但是,我们从朱元璋制订下的《祖训》以及其一手设计的种种严密制度来看,多少可以看出些端倪。朱元璋此人,极其重视对历代王朝治乱兴衰经验教训的总结。鉴于出现汉唐女宠、宦官、外戚乱政的血淋淋教训,朱元璋对后妃采取了镌铁牌、立祖训、严教育等一系列措施,以防患于未然,史称“明太祖鉴前代女祸,立纲陈纪,首严内教”。洪武元年(1368),朱元璋即命儒臣修女诫,称:“治天下者,正家为先。正家之道,始于谨夫妇。”
在朱元璋看来,后妃们的职责就是生儿育女、侍奉皇帝和处理后宫事务等,绝不能问宫外之事和参与朝政。朱元璋也因此对于后妃的身世、人数、品级等都做出了制度上的规定。太子朱标意外早逝,朱元璋晚年对年幼的皇孙朱允炆表现出了诸多的担心,从而殚精竭虑地为自己的身后事周密地安排。所以,我们有理由相信,明太祖朱元璋就是明朝恢复人殉恶制的始作俑者!其后的明成祖、仁宗、宣宗等人的葬礼,不过是一句“一如太祖旧制”的行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