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发生了一起恶意损坏公私财物财务的事件,女游客连续将路上垃圾桶、告示牌推倒,导致部分钙化池被砸坏,女子情绪激动并辱骂行人,被人警告后居然扬言“你报警啊”。 看的我真的觉得这个女士不是简简单单的素质差的问题了,是不是心理病态啊。
根据我国的法律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以上,毁坏公私财物3次以上或者纠集3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据了解曲某表示由于个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导致情绪行为。经民警批评,曲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等待黄龙景区管理局核损后,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
大家出去玩经常都能碰到不文明的行为发生,景点一般为了制止此类行为,一般都会有请不要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样的提示。 然而景区是没有处罚权的,无法对这些行为进行处罚。 如果有人破坏了景区的告示牌、垃圾桶等东西,破坏人需要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已经损坏的,应当做出相应的赔偿,如果拒不配合,也可以报警处理。警方可以依法对其罚款以及拘留 。这件事情还存在另一个比较大的风险:万一其他游客因没有看到指示牌而发生了意外,那这名女士还要负相应的责任,就很可能还触犯了刑法。那就不是简单的赔偿了,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旅游本应该是一件高雅的户外活动,景区更像是一个展现个人素质的舞台,我们每一个游客都应该文明出游,自己的一言一行,关乎到很多人,切不可把消极的态度影响他人,影响别人的心情。风景很美,我们人的内心也应该更美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