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监理工程师证必须在原注册地办理吗?

注册监理证有效期已过,现要在外地注册一级建造师证,该如何办理?可否不用再管注册监理证了?如要注销监理证,能不能在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地方申请办理?

  可以申请注销。
  事项名称
  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办事依据
  1.《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
  2.《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建市监函[2006]28号)
   主管部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理主体
   法定机关
  办理主体单位名称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办事对象
  符合办理条件的注册人员
  办理条件
  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审批的部门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注销注册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的:
   1.聘用单位破产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四.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五.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六.受到刑事处罚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839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收费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52号)。
  1.注册费:50元/人次;
  2.印章费:0 元/枚。
  所需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两份(注册系统申报成功后直接打印);
  2.原注册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或到期合同或退休证明;
  3.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
  4.本人执业印章;
  5.办理条件情形之一的证明
  业务表格
  《监理工程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网络办理流程
  1.企业在注册管理系统上登录,填写注册资料上报;
  2.到省注册窗口提交书面材料;
  3.省注册窗口审核后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
  020-86373218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周五下午不对外办公)
  监督电话020-83754273
  常见问题解答
  一.审批结果除了系统申报锁中查看,还有什么途径查询?
  答:可登陆“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在“注册监理工程师审批结果中查询”。
  
  二.网上资料填报有误,如何处理?
  答:以公司的名义提交书面退回网上资料的申请再传真到020-83754622。
  
  三.办理注销手续后,还可申请重新注册吗?
  答:被依法注销注册者,当具备初始注册条件,并符合近三年的继续教育要求后,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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