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0-01-13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六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1.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
全文共九章八十二条。
3.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4.
根据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2个回答 2019-12-08
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来说,物业公司是无权对业主进行罚款的,业主完全有权拒绝。如果物业公司强行罚款,其行为是违法的。
在现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只对非承重墙的外墙进行了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都是可以的。
从法律角度来说,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而物业公司只是一个普通的企业,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不具备处罚的主体资格,所以物业公司无权对任何人进行罚款或别的形式的处罚。
如果业主在装修过程中违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的禁止性规定,物业公司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由行政部门来处理,而不能代替行政机关来罚款;
如果由于业主的装修行为给房屋的结构或小区的公共设施造成了损害,物业公司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求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交纳一定的赔偿金来进行修复,而不是罚金。如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害的话,业主也不需要交赔偿金。
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