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政府搞城乡一体化,我们自愿用家里老房子的部分房屋面积换了新修小区的住房面积,并且每平方也补缴了一千二百五十元,现在老房子所在的村子要搬迁了,政府说当时报名修小区的人都不能再享受现在每人搬迁安置费(或人均35平方住房安置),那么在搬迁之前出生的新生儿能享受到这个搬迁安置权吗?老家的老房子也没有拆完,还剩两个房间!地方镇政府说孩子享受不了这个搬迁安置的条件!这样合理吗?地理位置在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
孩子现在都两岁了的,户籍还在原来的村上,只是父母已经享受过了,但是孩子从来没有享受过!
追答可以找拆迁办公室说明情况,让他们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就应该补发。同意我的回答请按下采纳。
为什么呢?别人还没出生的孩子都有,为啥我家两岁的孩子没有?
追答别人没搬啊,你家已经搬过了啊。根据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有一块宅基地。你这个搬到新房子里去了,老房子宅基地就应该退出,不能再算宅基地了,依法应该拆掉。就好比两个村子,你们这些先前搬走的是一个村子,没搬的是另外一个村子。现在是人家没搬的人的那个村子搞拆迁,跟你们这些已经搬了的另外一个村子没什么关系吧?他们的拆迁政策怎么能用在你们身上呢?
追问如果这样的话啊,以前和我们一起搬迁的一户人家,在前年因为经济原因把小区内的房子卖了,又搬回村子里去住了,他们都有赔偿标准啊!还有现在这个小区房也没有什么宅基地证或者产权证啊?还有小孩的户口又是村里面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