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模式

如题所述

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流转

  1、加快农村土地流转的必然性

  在农村推进土地流转,是党中央结合我国目前农村发展实际,审时度势,作出的一项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战略举措,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又一次革命,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最大限度地调动了一切有利于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因素,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蕴含着深刻的哲学原理。自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改革以来,一直实行的是以家庭联产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土地制度,农村土地按照土地质量优劣和人口多少平均分配给农户,因此各农户所经营使用的土地是分散零星的。这种土地政策在当时“文革”后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农民普遍贫困,甚至连温饱都没有解决的社会条件下,对解放生产力,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解决农民温饱,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巨大的历史性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提高,以及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现实需要,农业产业化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的必由之路,这必然要求将土地集中使用,实行规模化种植,机械化操作,而这种零星分散的土地种植方式,就不可避免地阻碍了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因此,实行农村土地流转,是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前提,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

  2、当前土地流转主要形式

  2.1土地托管

  以前农户将自家承包地无偿委托他人耕种管理,这是农户间的自发行为,这种流转形式在节省大量行政成本的同时,挽救了有可能被撂荒的土地。但土地利用效益不高,不利于土地肥力的保持,土地托管多年后地界变得模糊不清,容易出现纠纷。现在农户将自家承包地有偿委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经营主体耕种,消除纠纷隐患,同时也节省了劳动力,使农民能够外出打工,增加收益。

  2.2置换式

  以“土地向规模集中、住宅向社区集中、人口向城市集中”为基本要求,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民以住宅和宅基地置换楼房,实现土地流转集约经营、规模开发,全程机械化作业、避免分散经营的目的。置换的特点是适应范围广、手续简便,适合于农业人口分流进展缓慢的土地流转初期,可兼顾部分农户追求产业化经营以增加群体增收能力的愿望。在推广中一定要重视加强合同管理,坚持“自愿换出”的原则,签订平等互利的土地流转协议,防止土地收益显著增长以后,农户与置换组织者之间出现利益分配上的矛盾。

  2.3出租式

  这种形式是指农户将土地租给农业龙头企业,从事农业开发,农业龙头企业从集约经营中发挥规模效应,赚取利润。对这种流转方式一定要严格把关,避免一些不具备实力的企业以骗取国家项目补助资金为目的进入市场,无法兑现合同,使农民利益难以维护。

  2.4合作式

  单家单户经营土地规模比较小,由几家农户成立合作组织联合经营,统一供种、化肥、农药、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销售,由农业加工或农产品运销企业与农民合作组织签订产品收购合同,以保护价收购产品,企业提供种苗、种养植技术等服务。这种形式实际上土地并未发生流动,生产成本有所降低,收益也能得到保证,农民参与积极性较高。但不利于把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虽然收入有所增加,但容易出现卖“降”不卖“涨”的现象,当市场行情高于合同价时,农民就不把产品卖给公司。采用这种形式要加强对农民进行《合同法》宣传教育,着力培养农民的诚信意识。

  2.5股份式

  具体操作方法是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成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建立正规的法人治理结构,按公司章程运作,农民成为公司股东,按股份多少享有公司生产经营的效益。这种形式具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土地效益可以实现最大化,农民既是劳动者又是股东,自已给自己打工,积极性较高。但按《公司法》规定,股份制模式面临股东人数、现金出资额、融资抵押担保等制约;以农民土土也承包经营权为主要资产入股建立的公司,金融部门不愿甘冒风险给它们贷款,公司融资难,只能靠积累滚动发展,发展速度缓慢。要推广这种形式,就必须成立或引进相应的农业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帮助企业融资;建立农业生产保险机制,以降低公司、农民、金融机构的风险,解决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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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04
1.家庭承包经营的现状阻碍了农业的社会化发展。
2.城镇化的核心是土地流转和户籍改革,随着科技经济的发展,生产经营主体的改变促进了土地流转程度的不断加深,
3.土地确权颁证,土地法规的日趋完善,给土地流转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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