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侵犯肖像权?

我儿子百天的时候去照相馆拍照,当时因为宝宝可爱上镜,服务人员说要几张当样照,我同意了,店里也确实在不久后挂上了我儿子的照片,现在宝宝17个月了,本县新开了一家电影院,今天去看电影,竟然发现儿子的照片被制成很大的海报做广告,请问这算不算侵权?我该怎么办?能告照相馆吗?

你好:超出了约定在影楼当样照的许可范围,构成侵权。你可以起诉照相馆和海报的制作者,当然也可以和他们协商,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尽快将海报张贴的证据拍照留存下来作为证据。
电影院才是真正侵权主体,照相馆只是要承担连带责任。追问

这样的照片可以吗

追答

你孩子真可爱。这不是电影海报,是照相馆的广告。如超出你们的约定使用范围,就是侵权。

追问

就是说可以告照相馆而不是电影院?

追答

严格的说都可以,一个是广告主,一个广告发布者(电影院利用他们的空间发布广告)都构成侵权。建议你去给他们协商一下,看能否给一些补偿。协商解决当然比打官司省事。

追问

对了,我刚发你的照片能删吗?这样网上都能看到

还有补偿大概能有多少

追答

你好,自己是删除不掉的。补偿没有具体标准,只要你们可以接受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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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14
你好,属于侵犯肖像权,你可以告照相馆和电影院。追问

电影院也可以告?以什么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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