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文大学法学研究生招收要求

如题所述

除了研究生院的一般要求外,申请人必须:

1、具有获得认可大学授予的一级荣誉或二级荣誉学士学位(LLB)学位; 要么

2、持有获认可大学授予的法学博士(JD)学位或法学硕士(LLM)学位,累计GPA为3.0或以上; 要么具有同等学位(包括非法律相关)由认可的高等教育机构颁发。

3、申请人必须通过以下方式满足英语语言能力要求:

持有香港认可大学或英语国家授予的学士学位,或主要以英语授课; 要么国际英语语言测试系(IELTS)达到7.0或更高的成绩。

雅思考试成绩必须在申请入读哲学硕士课程之日起两年内获得,要么在英语作为外语考试(TOEFL)至少达到587分(基于纸质考试)或95分(基于互联网的考试)。

托福考试成绩必须在申请入读哲学硕士课程之日起两年内获得; 要么供等同于上述措施之一的英语能力的其他证据。

4、所有申请人必须提交不超过3,000字的硕士研究计划,作为申请的一部分。

研究计划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研究题目,研究目标,要探索的主要问题,提案主题内容概述,文献综述,研究方法以及由此产生的论文对本领域知识的期望贡献法律的。提案应该包括相关的参考书目。申请人还应提交不超过1500字的个人陈述和简历。

扩展资料: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概况:

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是一个新型的学院。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学系虽成立于2004 年,但是凭借其完备的教育体系,优良的教学质量,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学院很快跃居香港,内地和整个亚太地区的法学院之前列。

香港中文大学自创校以来,一直坚持中英文双语的教育方针,秉持中英兼重,多元文化的教育理念。基于其深厚的传统文化底蕴的基础,香港中文大学的法学院教育体系着重多元性,以学术性教学为导向。

学院立足于教学以扩展学生心智为主,而非单纯作为职业技术训练的性质。这符合香港文化传承和普通法为继承脉络的原则。

法学院被定义为研究和培养杰出法律人才的中心。法学院独立的研究与运作可以保证最先进的法学观念的传播,更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思维技能,激发他们的潜质。

伴随着香港中文大学丰硕的文化成果以及不断完善的法学教育,香港中文没大学的法学院硕士阶段兼容有中国商法、普通法和国际经济法。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最主要的教育理念是培养理解如何将普通法和中国文化融入并适应当代社会发展的法律人才。

同时,法学院的知名学者也为学院制定了推广正义和维护法律权威的原则,努力培养学生批判性的法学理论和思维,鼓励学生深入了解和研究中国大陆法及国际法的法学教育,培养众多的适应社会需求的职业律师和从业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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