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是什么关系?

如题所述

(一)基本法律关系
1.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招用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行使人事管理权、承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等。
2.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一般的民事关系,即劳务派遣关系。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派遣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派遣适合的劳动者,用工单位根据协议向派遣单位支付报酬或管理费。
3.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务关系,用工单位负责在劳动过程中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指挥和管理,但无须承担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动者应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二)各方的权利义务内容
1.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义务
(1)劳务派遣单位的权利:①根据用工单位的要求,自主决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方式及人数等;②决定劳动者的内部调配、日常管理等;③决定劳动者的薪酬;④依法决定对违纪员工的处理;⑤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享有的其他权利。
(2)劳务派遣单位的义务:①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二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②依法告知劳动者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以及被派遣岗位的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等事项;③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④按月向被派遣劳动者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⑤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⑥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⑦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负有的其他义务。
2.用工单位的权利义务
(1)用工单位的权利:①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提供合适的劳动者;②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用工管理;③根据法律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将不胜任工作或违纪的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单位;④法律规定用工单位享有的其他权利。
(2)用工单位的义务: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③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④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⑤根据劳务派遣协议的规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服务费用;⑥法律规定用工单位负有的其他义务。
3.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1)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①享有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②享有对劳务派遣协议及工作待遇的知情权;③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④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参加或组织工会;⑤获得劳动保护和接受岗位培训的权利;(法律规定劳动者享有的其他权利。
(2)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①自觉遵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要求提供劳动;②服从用工单位的日常管理;③认真完成用工单位指定的各项工作任务;④法律规定劳动者负有的其他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能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劳务派遣中,由于劳动者不向派遣单位提供劳动,因此,一般来说,派遣单位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尚未确定时,不应单独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如果用工单位及工作岗位确定后,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共同约定一个试用期,如果试用期内被派员工被用工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工单位可以将该员工退回派遣单位。需要强调的是,《暂行规定》还明确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条规定实际上给派遣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将被派遣员工改派至第二用工单位造成了极大的障碍,而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应在接受派遣时严格审查员工的劳动关系状况,确认属于首次派遣的才能放心使用。
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如何缴纳?
此前,《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在异地劳务派遣实务中,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应按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但是,对于异地劳务派遣中,被派遣劳动者的社保如何缴纳,却一直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也进而使得一些单位利用社保缴纳的地域差别,“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大量出现。针对这种现状,本次《暂行规定》明确了用工单位所在地是被派遣劳动者的唯一参保地,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并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则由用工单位代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进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工伤保险待遇由谁负担?
由于劳务派遣的特殊性,被派遣员工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涉及赔偿问题,很容易出现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用工单位相互推诿扯皮的现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由于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动合同的主体,也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因此,在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由派遣公司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处理相关工伤保险事宜。如果派遣公司拖延或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被派遣劳动者可以同时要求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此,《暂行规定》第10条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即“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因此,对于被派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可以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事先对该问题作出明确的约定,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就是合法有效的承担了工伤待遇的一方可以据此向另一方追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约定不能对抗被派遣员工,任何一方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被派遣员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支付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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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06

法律分析:

1、合同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用工合同;

2 、合同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是以雇佣人对受雇佣人的劳动行为的支配为合同标的;而劳动合同则是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是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除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外,更多的内容体现了国家干预,劳动法对合同的订立程序、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体现了国家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是领导和被领导的从属关系;而劳务合同则不具备上述特征;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法调整;雇佣合同属于民法调整;

6、合同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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