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政拘留起诉后仍不执行怎么办

如题所述

回答如下:
1、行政拘留的性质是一种行政处罚,也就是说是结论,和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不同,这也导致对其的法律救助措施的不同;
2、在所有的行政处罚中,只有公安机关才有权决定行政拘留,其他任何行政机关均没有;
3、行政拘留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根据立法法规定,只有法律才有权设定,而法律只有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有权制定,也就是说除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其他任何机关都无权制定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法规;
4、公安机关在决定行政拘留前,会告知你相关的诉讼权利,也就是一份权利告知书给被处罚人签字,上面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的告知;
5、在执行行政拘留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处罚人可以申请暂缓执行,并交纳保证金,一般是200元每天,然后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限分别是在60天、90天内;
6、行政处罚执行完毕后,如被处罚人认为公安机关在程序及实体上有违反法律之处,任然可以在上述期限内行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7、行政复议向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的上级公安机关或其所属的同级人民政府提出,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以处罚决定书上的签章为准;
8、行政复议是不收费的,行政诉讼收费,很便宜,大约几十元就可,一般50元每起;
9、行政诉讼一般是向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诉讼可以向被处罚人居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
10、行政复议机关如改变了原处罚决定,你仍不复,可以直接起诉复议机关,如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处罚决定,则只能起诉原作出决定的机关;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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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27
继续申诉,上访,纪检委,检察院,人大,媒体
第2个回答  2015-09-27
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法院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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