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避让警车的,会扣 3 分,处警告或者 2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
行为处罚标准依据以下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九十六条第十七项规定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00元罚款:
(十七)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未按照规定让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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