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个人所得税认定有效期从2019年1月1日起,那么2019年1月需不需要申报工资了?

如题所述

需要的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2019年2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回应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纳税记录有关问题,个税零申报并不影响纳税记录连续性。

扩展资料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税种)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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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1-15
企业个人所得税认定有效期从2019年1月1日起,2019年1月当然要申报工资个人所得税,只是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因为2019年1月份申报工资个人所得税所属期属于2018年12月份的。
第2个回答  2019-01-15
是否有证件是从2019年1月1日开始,那么需要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了,你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义务是在次月15日之内进行申报。
也就是说您申报税款所属期为1月份的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需要在2月份进行申报。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1-15
=ROUND(MAX((C1-C2-C3-C4-C5-C6-C7-5000)*{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0),2)
其中:
C1=税前工资;
C2=五险一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C3=子女教育专项扣除(最多扣除1000元/月);
C4=继续教育专项扣除(最多扣除400元/月);
C5=大病医疗扣除(最多扣除5000元/月);
C6=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扣除(最多扣除1000或1200元/月);
C7=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专项扣除(最多扣除20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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