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员干部要怎么做好“三严三实”

如题所述

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是我们党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理论与实践发展的传承与创新,也是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准则和目标追求,更是检验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言行举止的一把尺子、一面镜子,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作风建设树立了新的标杆。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身处改革发展稳定、联系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和最前沿,要时刻牢记、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努力做焦裕禄式的好党员、好干部,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
第一,如何做到严以修身。修身就是对自己思想、道德、情操、言行等一系列关乎自身的塑造。古人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严以修身既是党员干部立身之本,也是干事创业之基。在深化学习中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的坚定依赖于坚持不懈地学习,加强党性锻炼。有的党员干部思想迷茫、精神懈怠、意志消沉、不思进取,有的认识不足、能力不足、信心不足、干劲不足,其根源就是放松了理论学习、放松了党性锻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把学习作为一种美德、一种责任、一种追求,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向群众学,在学习中提高素质、提高能力,在学习中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弄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实践锻炼中提升道德境界。形之正,不求影之直,而影自直。道德品质是党员干部的首要品质和人格魅力。但是,有的党员干部道德观念淡化、道德标准不高、道德素质缺失,有的甚至唯利是图、道德败坏、腐化堕落,严重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的风气。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在工作中、生活中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在重大考验中检验自己的政治定力,在服务群众中检验自己的宗旨意识,在推进发展中检验自己的担当精神,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品质。在时刻检点中追求高尚情操。孔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严以修身必须勤于检点,经常反思自己的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三严三实”要求,并及时勘错纠正。从现实情况看,党员干部的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这些小事开始的,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生活情趣不健康这些小节开始的,“温水煮青蛙”,久而久之就难以抵制歪风邪气的侵袭,最后走上腐败路、不归路。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都要追求高尚情操,自觉培养健康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自觉远离低级趣味。只有明是非,慎己行,讲操守,重品行,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才能“修”出做人为官的大境界。
第二,如何做到严以用权。严以用权就是要做到掌权不迷失方向、用权不逾越规矩。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保持清醒的头脑,坚持严用权、慎用权、用好权,不踩“黄线”、不越“红线”。用权为公。古人讲,“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强调的就是用权为公。要深刻认识到权力是广大群众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广大群众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乱用、私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心怀公正之心、公平之心、公道之心,做到公平用权、公正执法、公道办事,切实把权力用在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上,用在为广大群众谋福祉上。用权有规。权力的边界是法制,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法无授权不可为”,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一定要强化“依法用权、规范用权”意识,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及时公开权力运行清单,主动把权力置于“阳光”下,切实做到按制度、按程序、按规矩用权办事,不专权、不越权、不搞特权。用权有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负其责。当下,一些权力失控、权力失范的典型案例说明: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淡薄,才会贪恋权力、滥用权力、以权谋私。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时刻自我提醒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唯有牢记为民谋利的责任使命,以戒慎戒惧的心态行使权力,才能做到用权为民、用权于民。
第三,如何做到严以律己。严以律己既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个人行为的内在规范。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权、慎欲、慎独、慎微,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做到防微杜渐。“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平时不重视、不及时纠正自己的一些小毛病、小错误、小问题,就有可能积小成大,积少成多,慢慢腐化堕落,最终陷入腐败深渊。基层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守好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防患于未然。划清公私界限。现实中,有的领导干部因为个人情感而混淆公私,无形中埋下腐败的“导火索”;还有的领导干部被所谓的“朋友哥们”拉下水,走上违法犯罪不归之路。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划清公私界线,正确对待亲情友情,坚持原则、公私分明、先公后私,不以义气犯原则,不因私情乱公事,不受关系所左右,“始终把风筝的线牢牢握在自己手中”。严守纪律规定。党纪国法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高低,都要自觉把自己置于纪律的约束、组织的管理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基层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和禁令,要多行善,不干伤害百姓的事;要正己身,不干歪门邪道的事;要守规矩,不干违法乱纪的事;要讲诚信,不干背信弃义的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本色。
第四,如何做到谋事要实。谋事是做事的开始,成事的前提。如果不谋实事或谋事不实,就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表现。基层党员干部要多学习、多调研、多思考,肯谋事、敢谋事、善谋事,遇到矛盾和困难才能胸有成竹、应对自如、妥善化解。要常怀“实心”。坚持执政为民,常怀为民之心,一切从发展大局着眼,从群众利益着手,用“实心”谋事,不好高骛远,不急功近利,不贪图显绩,真正把发展大事、民生实事谋成办好。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把工作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要掌握“实情”。“涉浅水者见鱼虾,入深水者见蛟龙。”对实际情况的掌握程度,往往决定谋事的质量和水平。既要及时学习上级方针政策,准确把握政策导向、改革方向、投资动向,主动对接,吃透上情;也要经常深入基层调研,了解群众意愿,熟悉本地情况,摸准下情;还要把上级精神和本地实际有机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创新改革,走出一条符合本地特点的发展路子。要具备“实力”。实力就是能力,能力来自不断地学习积累和实践锻炼。要善于运用所学的知识,结合掌握的实情,解放思想,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使主观认识始终符合不断变化的客观实际。要敢于突破条条框框,想新办法,出新思路,定新举措,解新难题,不断提高谋发展、抓发展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要突出“实事”。有些规划、决策成了纸上谈兵,究其原因就是没有调查研究,脱离实际,得不到群众支持和参与。只有把民之所需、民之所想、民之所困作为谋事之基,从群众最希望做的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既谋当下惠民生、解民困的好事,也谋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干工作才能得到群众响应和支持。“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谋事要高标杆、高标准、高要求,力求在各个领域争先进、创经验、出典型。
第五,如何做到做人要实。就是做人要厚道、实在。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要把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作为一种社会责任,作为一种人格操守,作为一种行为习惯,体现在工作生活中,体现在一言一行中。要对党忠诚。严格遵守党章,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根本宗旨,自觉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切实做到“四个服从”,维护党的形象。要诚实守信。强化诚信意识,带头讲诚信、重品行、作表率,带头成为诚实守信的倡导者、推动者、维护者。要踏踏实实抓工作、抓发展,真心实意办实事、办好事,言出必行,行之必果。要真诚待人。要说真话、实话、准话,不说假话、空话、大话,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不说一套做一套,不对人一套对己一套,不对上一套对下一套。要有容人容事的气度,从善如流的雅量,虚怀若谷,与人为善。■
(作者系彭阳县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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