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写着共同共有是怎么回事?

如题所述

共同共有,是指每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共同共有一般是基于共同生活、共同劳动而产生,如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等。

共同共有财产关系一般发生在互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较为典型的是基于夫妻关系而发生的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及个人合伙和企业之间的联营,也会出现共同共有财产的形式。



扩展资料:

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证书仅仅是证明法律事实的书面凭证,房产证作为权利证书,只能证明特定房屋所有权归属于谁,而不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证券不仅能够证明权利的归属,如当事人在诉讼中即使只有持有证券这一孤证,亦可充分证明其拥有证券上的权利,而且还能代表其上记载的权利,移转交付证券即产生权利移转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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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5
意思就是说,房产证上登记的所有的人,共同拥有该住房产权,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么,大家份额均等。
如你和你配偶两人姓名在房本,标注你俩共有,就是你俩各占50%房产份额。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8-03-31

共同共有,说明此房不属于一个人的,属于两个人或多个人的共同的房产,买卖是需要这些人都同意并且出面办理才可以。

一、婚前写一方(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并还清全部贷款的,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双方平均分割,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婚前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原登记在一方名下,后变更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即加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二、婚后写写一方(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1、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三、婚前写夫妻二人的名字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如能证明出资情况,则双方对房屋按份共有;如不能证明出资情况,且一方否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则只能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余则按出资情况按份共有。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四、婚后写夫妻二人的名字

1、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此为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质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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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4-08-04
就是双方共同拥有
第4个回答  2022-07-19
是指两个单位以上,或者两个以上共有的房屋。
共有产权房的房屋产权不是属于一个人的,其主要是指政府和个人共有。具体来说,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用低于市场价的方式来销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
房屋的产权若是共有的,那么在其他共有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你是无法将房屋出售的,即使你已经出售了,该笔交易也将比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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