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关于工资结算

首先说明下我的情况。。。。。。现目前我在一家IT产品店面工作,未签订任何合同,估计也不是公司的形式,因为在办公室我一直没看见有像公司名称的牌子之类,目前接近一个月的上班时间,因为和老板的意见很不一致,觉得长此下去也不会有好的发展,所以打算离职。。。。。但问题就在于,入职前,他们有给我看份员工守则,上面有一条是,在2个月的观察期中提出离职,将不发放工资福利,虽然是几百块钱,但也不能白干啊,如若他们拒绝发放我的工资,该怎么办?

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按劳动成果一次性结清工资。

工资是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和各地规定,劳动者依法解除合同的,除双方另有约定的之外,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合同时按劳动者的劳动成果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应当支付到离职之日止,一般应在3日内结清工资。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依法解除或者终止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
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支
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工资,可以在约定的支付日期支付。

第十四条 员工工资应当从用人单位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发至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员工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等支付周期未满的工资,按照员工实际工作时间折算计发。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在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劳动者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满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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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3
首先,你这个公司已经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你现在可以离职,可以要求公司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为你上有关的行政法规规定的保险(这个指你想在公司干的话,可以要求公司履行义务),还可以要求公司因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个月的双倍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2-05

    辞职后的工资结算,是从你上次领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到走的最后一天为全部工作时间,

    里面会牵扯到基本工资,考核奖金,因为涉及到跨月,所以,要一项一项的列出来.

    财务列出来后,自己请核对,要分月,核对无误,签名确认.在广东地区的工人会当场结清.在浙江地区的,要随其他员工当月发,可以把银行帐号留下.

    还有一些相关的社保,医保,失业保险可以根据你的工龄来补的,一年一个月.

第3个回答  2010-06-13
你们之间已经形成了劳动关系,员工守则是违法的,你的工资是肯定可以拿到的,建议你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第4个回答  2015-11-23
  辞职之后用人单位应该一次性结清工资。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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