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

标准是多少
我想问的是:南宁市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多少,现在死者得赔偿20年,没有可扶养老的人了,车祸发生后住院了4天抢救,这些都有发票,交通费也有,可是误工工资怎么样取得证明?请这方面精通的朋友给予一一告知,谢谢

第1个回答  2010-06-15
还要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如果是城市户口就会多一些,农村户口会少一些。如果是农村户口,有证明(暂住证)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以上且有收入则可以按照城市的标准赔偿。这个还挺麻烦的,赔偿的标准还要看交警的责任事故书,看看你这一边占了几成的责任。还有死去的人是未成年的还是成年的,成年的是否有小孩或者老人要抚养。我表弟7岁的时候发生车祸死亡,获赔了23万。那是按照城市标准算的。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这个是有子女或者老人赡养才可以)、死亡补偿费(这个是按照城市或者农村的收入乘以20年,老人的话年纪又有限制,有的才算十年)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这些都要有发票,所以你要注意收集发票了。
还有一个精神损失费,不过这个不是很多,也就是1万多左右,要看看你在南宁市的哪个法院了,青秀区的会判多一点,西乡塘的会少些。这个是法官根据你的实际情况和肇事者的实际情况判决的,据我所知,很多交通事故一般要半年后才会开庭。这个只能说是法院办事的效率非常的慢了。
这是我自己概括的,你要是想知道更详细的赔偿的话可以去咨询那些相关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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