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件房屋买卖的案件要起诉被告,起诉被告卖完我房子后不帮助我更名过户口,我已于2010年3月30日把起诉书提交到法院,法院给被告打电话叫他来取传票,但法院给我的答复是被告拒绝来取传票,法院给被告邮寄传票,被告也拒签(这都是法院说的),法院的人说他们可以当面去送达,但一直拖着我,告诉我他们案子多,没有时间送,等有时间送了给我打电话,但现在已经5月14日了,距离我递交起诉书已经一个半月了,我多次打电话给法院,法院都说忙,叫我等着!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法院的人说他们送达案子是有期限的,我问期限是多少,他说是两个月,我说如果两个月之后也就是5月30日之后还没送达怎么办,他说到时候让我爱上哪找上哪找? 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现在不是找不到被告,是法院总说没有时间给送! 请问一般正常的案子送达传票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不是找不到被告,能找到被告,单位也能找到,是法院的人说没有时间给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