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退休工资为什么不发十三个月

如题所述

您您好!事业单位当年退休职工是可以享受本年度第十三月工资的。
一、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差宽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文件精神,公务员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制度,即“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 12 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都退休了,也不参加考核,没有考核结果,自然不会有第13个月工资,这是政策规定。
二、以上说的是公务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6)59号)精神,严格意义上来说,事业单位从2006年工资套改后,就没有了第13个月工资这一说(2006年前事业单位人员和公务员一样都有),但在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还在发,所以大多数地方的工作人员这几年一直在领第13个月工资(你提问的地区就在发)。
在办理退休手续过程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或者说在2013年1月份发工资时(办理退休手续需要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的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编制部门—组织人事部门—财政部门—主管单位—所在单位,这样转一圈才能完成,如果工资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那么可以省去后两步禅斗),最终的工资发放部门没有接到变更工资的通知,那工资发放部门不知道此人已退休,就按在职人员对待,再发一次第13个月工资。如果在2013年1月发工资以前,已经领了退休工资,那么以上的话,就是政策解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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