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遇有下列哪一情形依法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2012—2—26,单)

A.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
B.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C.犯罪嫌疑人要求会见律师的
D.共同犯罪的

【答案】:B
本题考查了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嫌疑人的情形。(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①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②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③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2)另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69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由此可知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时“应当”讯问嫌疑人的一共有四种情形:①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②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③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综上,只有选项B符合题意要求。对于新增法条的考查一般都是从最基本的条文内容本身来进行考查,没有难度。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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