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12-30
计划单列市是副省级级别。
国家社会与经济发展计划单列市,简称"计划单列市"。设立计划单列市之初,并未对行政级别做明确解释。出任这一行政区四套班子的一把手官员由中央直接任命,级别为副省级。计划单列市的收支直接与中央挂钩,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两分,而无须上缴省级财政。
1983 年2 月,国务院批准重庆市(于1997年升级为直辖市)试行计划单列,随后,武汉市、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西安市、广州市、成都市、青岛市、宁波市、厦门市、深圳市、南京市、长春市等相继实行计划单列。计划单列城市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同省的行政隶属关系,仍受省的"统筹、服务、协调、监督 "等方面的领导,计划单列内容主要是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主要商品购销和分配调拨,能源及主要物资分配调拨、外贸进出口、地方定额外汇、劳动工资 、财政信贷、科学技术以及各项社会发展计划指标等。
目前,中国计划单列市有五个,分别是大连、青岛、宁波、厦门和深圳。它们享受着省一级的经济权限。省会城市不可能再设为计划单列市,因为过去的计划单列省会都已经相继取消了,计划单列市只剩下厦门、宁波、青岛、深圳、大连等5个非省会城市,虽然他们同其他10个省会副省级城市是一个级别,但概念上已有所区别,五个计划单列市经济政治地位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