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6-01
《准则》第四条是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八个不准:
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