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乡镇人大每届任期五年。
人大任期的规定经过历次修改,最后一次2004年宪法修正案把乡、镇人大任期改为5年,实现了全国五级同步,即各级人大每届任期均为五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04年)第三十条: 宪法第九十八条“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修改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