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起诉离婚,我不同意怎么办?

律师你好 我老婆非要去法院起诉我 但是我不想给她离婚 不知道该怎么给法官说这辈子不想给她离婚 俺老婆都是听她闺蜜说非要她给我离婚 她太听她闺蜜话啦 她闺蜜天天给她出去吃饭喝酒吃了半夜不回家 我给她打电话她有非常生气 她闺蜜说这样的老公要他干嘛 天天半夜给你打电话叫你回家 她半夜不回来我担心给她打电话她有非常生气 她闺蜜说叫你老公手机号给微信都给他拉黑 现在快开庭啦 我不知道该怎么挽回这段婚姻 她闺蜜天天给她说叫她一定给我离婚 我不知道该怎么给法官说这辈子不想给她离婚 因为孩子还小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的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不需要书双方都同意,只要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证据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形,法院就能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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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0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
所以,如果女方起诉离婚而男方不同意,那么女方可以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院经过调解后发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时,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当事人离婚的判决。
第2个回答  2021-08-20
一、你不同意需要有不同意的理由,如果女方坚持离婚,经法院审理确定感情破裂的,也会支持女方主张。
二、与女方沟通交流一下,看是否可以和好,如和好了,女方撤诉。
第3个回答  2021-08-20

原则上来说

女方起诉离婚没办法拒绝

就是您不同意离婚的

在对方义无反顾地坚持离婚的

法庭仍然有权做出准许离婚的有效裁定

且您必须要遵守法庭的

一审离婚判决

如果

您对一审法庭的离婚判决不服

可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以内

向上级法院提出复审

但没有充足的理由

二审法庭仍会维持一审法庭的判决哦

或者

您也可以请动牛律师说服法庭

第4个回答  2021-08-20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而女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但若是能够证明对方存在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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