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如何支付

如题所述

法院诉讼费的支付是由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向法院预先交纳,一般在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但也有可能是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若是原告是胜诉方,法院会退回所交诉讼费。

      一、法院诉讼费怎么支付
      法院诉讼费的支付是由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向法院预先交纳,法院收到诉讼费用后要向原告出具相关的凭证。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但有时法院也会在判决中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
      二、关于诉讼费的缴纳注意事项
      1.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53条规定,“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负担的数额。提醒您,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巧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
      3.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法院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
      三、诉讼费包括哪些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本项费用由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法院交纳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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