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派出所和解了,过后还可以追究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涉嫌犯罪和侵犯民事权利,当事双方签订了协议,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涉及不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约定部分是无效的,因为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公诉案件,不是当事人说了算。现在,作为受害的当事一方,完全可以要求司法机关追究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民事赔偿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八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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