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欠我3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我3000块钱不还怎么办

法律分析
朋友欠3000块钱不还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民事纠纷应通过法律解决,欠款受诉讼时效限制,再受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起诉,否则可能败诉。判决下来后,如果朋友拒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纠纷。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民事主体违反了相关法律义务规范而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利,由此而产生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民事争议。民事纠纷就是处理平等主体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所以所有违反这一概念的行为就会引起民事纠纷 。所以,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法律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