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离职手续要办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1-28
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虽然没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员工离职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履行告知义务,然后跟用人单位交接工作,办理离职手续,由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员工转移社保关系和档案。
具体流程如下:
(1)办理工作交接。
(2)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3)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4)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5)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6)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7)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后的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必须是书面的。如果超过一年都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则默认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能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任意地辞退员工,即便辞退,也必须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才可以。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没签劳动合同,离职也需要办理离职手续。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支付经济补偿金。不签劳动合同已经超过一个月了,从第二个月开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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