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检查应在确认为已经妊娠后进行,必须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各项:1.了解病史:了解本次妊娠的经过,早孕反应情况,有无病毒感染及用药史、射线接触史。详细了解孕妇以往的情况,重点了解孕妇以往的月经情况,以往妊娠分娩是否异常,有无心脏、肾及结核等病史。家族中有无糖尿病、高血压、结核病和遗传病史。
2.全身检查:对全身情况进行观察及检查各脏器,尤其注意心脏有无病变,测量身高、体重、血压和双侧乳房发育情况。
3.产科检查:腹部检查包括子宫高度、腹围、胎位、胎心等。阴道检查了解产道、子宫颈、子宫及附件有无异常。
4.检验:初诊必须做的检验项目为血常规、小便常规、血型。若夫妇双方血型不合,要进一步做血中抗体效价和Rh因子的检测,可作B超了解胎儿宫内情况。
5.其他:高危妊娠者,若有产史不良,比如死胎、胎儿畸形、遗传病史等,应进行有关化验,包括母体血清或羊水穿刺检查染色体,甲胎蛋白主要用于筛选畸形。
产前检查,一旦发现异常现象,就应做好相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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