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银行公积金还能贷款买房吗

如题所述

一、2017年天津银行公积金还能贷款买房吗

只要符合贷款的条件就可以申请。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二、天津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22额度

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上调至80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的房屋抵押贷款。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职退退还给职工本人。
办理流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依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1、本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80万元。
2、我市住房个月超过90%的,市住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限额下调至60万元;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连续3个月低于85%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于公告的次月1日起将首套住房贷元。本通知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指月末的住房公积金资金运用率。
3、贷款受理日期在2022年5月27日之前的,按本通知施行前的政策执行;2022年5月27日(含当日)之后受理的,按本通知执行。贷款受理日期为贷款银行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职工贷款申请之日。

三、2017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

2017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低,购房者倾向于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让我们看看2017年天津公积金贷款的最新政策规定.

2017天津市套房贷款政策:

二套房商业贷款首次从6成开始,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的1.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一套普通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第一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停止向购买第三套以上住宅的员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必须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

天津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原文

各区、各委员会(集团公司)、各驻津部门: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合理支持员工基本住房需求,结合我市实际,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比例政策.

一、员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一套自营住房的,应支付购买住房价格的30%以上的首付款的第二套自营住房的,应支付购买住房价格的50%以上的首付款.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按本通知和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执行,现行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基准.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时,必须符合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

三、本通知自2016年12月30日起施行,2021年12月29日作废.借款人的购房日期截止到2016年12月30日,仍按原政策执行的2016年12月30日(包括当天)后,按本通知执行.借款人的购买日期是商社买卖合同的生成时间和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印刷时间,以市国土住宅管理局的网络签名系统的记载信息为基准.

四、2022年天津公积金贷款80万新政策?

天津市从5月25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原政策是,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为30%;购买第二套及其他符合购房条件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价款的50%调整为不低于30%。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60万元。原政策是,职工本人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职工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职工及配偶双方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原政策是,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或按月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贷款条件、期限等其他贷款政策保持不变。上述两项政策的调整,可大幅提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的实际可贷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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