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驾校教练,因为学员考科目二几次未过,打电话投诉我,找种种借口她要我全额退款,还要我赔付她交的三次车管所的科目二,补考费但是我从没收过补训费,每次补考前都会让学员免费训练几个小时,我也从不骂学员,交委能否亲自调查清楚,不止学员可以保护利益,同时也要保护我们教练的基本利益。
有证人,每次和她一起练车的同学都可以作证
那就让他告,随便告。他考不过还能怨咱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