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是香港居民,拿到身份证一年多。老爸通过探亲入港打工,算是非法务工。昨天在工作时被警察查了,连同老板被抓。因为工作地点离警察局比较近,工作时噪音比较大,引起了警察注意,就被查了。现在老板已经出来了,老板是香港居民,我爸因为无证还在里面。网上查了下,说是会被遣送回来,而且两年内不得入港。之前有周边朋友旅游签证逗留超过规定时间,被抓,关了两个月,两年内不得入港。像我爸这种情况大概要拘留多久?也是两年内不能再入港吗?如果以非法务工来定的话,连同老板也要罚款坐牢。老板昨天出来后还和我们说不会有事的。具体估计还要等开庭看结果。有没有可能以亲戚帮忙的口径来解释当时的情况而不是以雇佣关系?从而来避开非法务工这个情况?有没有了解的朋友可以说下?感恩!!